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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未完成2024年度重庆碳市场配额清缴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
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未完成2024年度重庆碳市场配额清缴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生态环境局,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,有关单位:
根据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渝府发〔2023〕6号)、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重庆碳市场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发放及有关清缴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纳入2024年度重庆地方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,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管理系统提交与其经审定的2024年度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额或减排量,完成2024年度配额清缴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重庆地方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分配、发放等相关工作,部分重点排放单位未按要求完成配额清缴,现将名单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附件:未完成2024年度重庆地方碳市场配额清缴重点排放单位名单
重庆市生态环境局
2026年1月2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
未完成2024年度重庆地方碳市场配额清缴
重点排放单位名单
序号 | 所在区县 | 重点排放单位名称 | 未完成年度 |
1 | 九龙坡区 | 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| 2024年度 |
2 | 秀山县 | 秀山维隆硅业有限公司 | 2024年度 |